截至2012年10月12日止,汕尾市建科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等808户经我局核准登记的企业仍未在《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限期年检公告》的责令期限内接受2011年度企业年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有关规定。限上述企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汕尾市工商局接受2011年度企业年检,逾期不办理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吊销其营业执照。
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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