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要求,省工商局拟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七个单位联合印发《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在全省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为充分听取社会各方意见,现向社会各界征求《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在全省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相关意见建议,可寄送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本次征求意见时限为自发布之日起7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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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在全省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