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文滨:
2012年7月21日晚,我局赤坑工商所联合赤坑镇文化、综治、派出所等部门,依法对你在海丰县赤坑镇青坑圩赤坑财政所后面经营的网吧进行检查,现场对你涉嫌无照经营的旧电脑主机32部、旧显示器32台予以扣押,并当场发给《询问通知书》,通知你于2012年7月23日到我局赤坑工商所接受调查询问,但你没有按时到案接受调查。对此,我局赤坑工商所多次电话联系和派出执法人员到你的经营场所通知你到案,也因你电话无人接听、经营场所大门紧闭而无法通知。根据以上情况,我局决定以公告送达的方式,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到海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赤坑工商所接受调查处理,如逾期不到案,本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海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