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陆丰市陂洋镇“5.1”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陆丰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陆丰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联合陆丰市公安局、商务局、住建局、安监局、供电局、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用1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打击无证照加油站等非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行动。
按照《陆丰市开展打击无牌无证加油站等非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分工,该局抽调执法人员组成2个工作小组,分别由2位副局长任组长,分赴碣石镇、湖东镇、金厢镇、南塘镇、内湖镇、桥冲镇、博美镇、八万镇等地,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加油站(点)、燃气经营点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场所。
5月5日,在碣石镇开展专项行动中,经营者自行拆除加油机3部,强制拆除加油机1部,行政拘留1人。5月8日,在博美镇查处油品储存点2个,查扣柴油一批。5月5日,该局甲子所配合当地党委政府,查扣加油机2部、柴汽油一批,3名加油点负责人被当地派出所带走调查。
据统计,此次专项行动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04人次,执法车辆16辆次,检查非法加油站(点)12户,发现自动关闭7户,查处取缔5户,查扣加油机3部,柴汽油一批,目前,行动还在持续开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