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1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工商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服务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为核心,以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为手段,围绕提高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透明度和依法行政的水平,不断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全面开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工商管理业务职能紧密结合、整体推进、不断深化。2011年我局根据局领导班子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人员配备,进一步加强对职能科室兼职工作人员的指导,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同抓、负责部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构建全方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为了满足不同层面群众对工商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我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多方面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网络公开、窗口公开、媒体公开、会议公开等多种形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构建一个全方位、立体化的具有工商特色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一是网络公开。依托政务外网——“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公示和发布相关信息,公开工商部门履行职能的情况。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工商部门掌握的政府信息及相关政务情况进行全方位的主动公开。同时,积极拓展网上办事功能,方便企业和办事群众。二是窗口公开。将工商登记窗口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之一,进行登记注册大厅规范化建设,配备公告栏:统一公开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办事程序、条件、收费标准及依据等相关内容;办事指南专柜:陈列各项办事须知和申请表格供办事者取阅;电子触摸屏:公布咨询查询电话、投诉监督电话、网站地址、服务项目及办公场所地址。三是媒体公开。加大对工商业务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关注网上舆情,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涉及工商职能的事项,有针对性地开展新闻宣传。四是会议公开。公开工商部门履行职能、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措施和成效。五是其他公开。根据各时期不同的工作重点,以派发宣传单、举办工商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等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以多种形式公开干部群众普遍关注的局务事项和活动。
(三)积极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一直把与企业和群众信息交流、有效互动作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立足于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了解企业、群众的需求,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一方面在外网上公布了工商部门业务咨询电话,为群众提供业务咨询和办事指引。另一方面多渠道受理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群众既可到我局办事大厅的窗口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可通过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指定专人,按照《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操作规程》进行统一登记,并组织相关单位及时办理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本机关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包括经济检查,消费者权益保护,内、外资企业注册,企业监督管理,市场及合同管理等项内容,对内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公务员录用、干部任用、固定资产管理、经费管理等情况等项内容。并在电视广播和